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签署的合作协议,2020年将选派优秀人才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第二批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与联合国难民署合作项目
选派规模:每年一般不超过10人
选派类别:实习生
留学期限:6-8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实习岗位:难民署提供实习岗位
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0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项目
选派规模:2020年计划选派54人
选派类别:实习生
留学期限:6-9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实习岗位: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提供实习岗位
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0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合作项目
选派规模:2020年计划选派20人
选派类别:实习生
留学期限:3-12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实习岗位:农发基金提供实习岗位
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0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0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时须为国内/国外就读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国内/国外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一经录取,需在毕业一年以内开始实习)。
3、外语水平良好,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申请流程:
9月1日前,申请人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选择某合作项目1-2个意向岗位,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好申请材料;
9月1日至9月11日,申请人提前告知所在院(系),经所在院(系)同意后,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系统提示上传有关材料,并于9月11日前向所在院(系)负责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负责老师提交全套申请材料;
9月15日前,院(系)汇总申请材料,请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pyc@tongji.edu.cn邮箱,纸质版加盖学院章)提交研究生院;
9月20日前,研究生院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报留学基金委;10-12月由中外双方评审,预计12月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与国际组织签署实习合同,办理派出手续,按期到岗实习。
申请材料:
本校研究生申请者需经所在院(系)同意后,在按基金委要求进行网上申请的同时,向院(系)及研究生院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太阳成集团研究生境外交流项目申请预审表(非国际会议类)”(预审表需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系统中左边栏“教学培养”--->申请其他境外交流项目--->点击右边栏“申请”,完成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打印出纸质预审表,由申报人本人签字、导师签字、学院学工领导对申请人进行政审签字并加盖公司党委公章、学院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负责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章。
2、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表(需获得院系同意申报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按照要求上传材料,之后提交打印、签名。其后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应由学院负责国家公派项目负责人填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学院负责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推荐意见电子版需同时发送至pyc@tongji.edu.cn邮箱。
3、申请人在基金委申报系统中已上传的其全套他资料复印件。
请将上述申请材料按照要求整理好后,由学院于9月15日前递交研究生院。全套纸质申请材料须由学校存档2年备查。
详细遴选通知、岗位要求及选派管理办法请见:
1、关于启动2020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71。
2、2020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65。
温馨提醒:
关于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的说明:
1、为增加中国青年对国际组织的了解,培养有志于到国际组织工作的后备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学校鼓励公司在读及应届研究生积极参与。
2、实习人员可通过2种途径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赴国际组织实习,一种途径是本次通知里提到的,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按照项目要求及时间节点统一申请;另一种途径,是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派出,也就是个人获取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或合同且尚未开始实习前,可随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经基金委评审后获得资助。
3、国家留学基金委重点资助到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应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及总部外机构办事处等。2020年计划选派750人。
4、实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以拟实习单位规定为准。实习结束前如获同一岗位延期,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延长资助一次,延期后总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资助内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艰苦地区补贴。
6、如申请人获得留学基金委资助,若无法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办理派出(包括如实习改为线上进行)均需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附件:
1、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请发pyc@tongji.edu.cn邮箱,纸质版加盖学院章)
2、单位推荐意见汇总表(电子版请发pyc@tongji.edu.cn邮箱,纸质版加盖学院章)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20年8月7日
附件下载:https://gs.tongji.edu.cn/info/1092/22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