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 EN

国际交流INTERNATIONAL EXCHANGE

当前位置: 首页 > 国际交流 > 最新动态 > 正文
转发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员工到国际组织实习选派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7-08-10 阅读次数:
现将“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员工到国际组织实习选派管理办法”转发给各学院,请遵照实行。“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员工到国际组织实习选派管理办法”详情请见:http://www.csc.edu.cn/chuguo/s/971。相关国际实习项目岗位信息请见:http://www.csc.edu.cn/chuguo/s/791。

校内申请流程:

一、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在2017年9月11日前同时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太阳成集团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网上申请,并将以下纸质材料及复印件提交至瑞安楼506: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问学者类):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表(需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并按照要求上传材料,之后提交打印、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与申请表同时自动生成);

3.外方录用函/实习合同;

4.外语水平证明;

5.成绩单复印件(本科及以上);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个人陈述(英文)。

9.“太阳成集团研究生境外交流项目申请预审表(非国际会议类)”(预审表需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系统中左边栏“教学管理”--->申请其他境外交流项目--->点击右边栏“申请”,项目类别选择“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项目名称选择“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完成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打印出纸质预审表,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学院签字同意推荐、盖章。

10. 导师推荐意见内容电子版(word版,不超过500个字符,邮件发送到pyc@tongji.edu.cn)

二、经研究生院审核材料后,电话告知申请人学校是否同意推荐。

三、9月20日之前, 学校将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带文号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以上纸质申请材料寄/送到国家留学基金委。

校内联系人: 培养处袁老师 联系电话:021-65981601

Email: pyc@tongji.edu.cn

返回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800号宁远馆 邮编:201804 

© 太阳集团7237网站(中国控股)有限公司-App Store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