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人才强市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执政骨干队伍,根据长春市招才引智“万人计划”总体部署,决定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定向选调应届毕业生到长春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
二、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为长春市及所属辖县(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具体情况可查阅《2018年长春市面向国内重点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选调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
2、具有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0年7月31日至198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要求。
四、选调政策
1、录用为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
2、博士毕业生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为主任科员,硕士毕业生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为副主任科员,本科毕业生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为科员。有1年工作经历的,免试用期;有二年或以上工作经历的,免试用期后高定一级。
3、录用后,由市委组织部跟踪管理,重点培养。安排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指导,逐人制订成长规划,为个人发展提供平台。在符合晋升条件后,优先提拔使用。
4、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8万,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本科生每人3万。
5、为每人安排一套50-70平米左右的过渡住房,3年内免费入住,符合国家政策条件的,免费入住期满后可申请继续租住。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考生填报《2018年长春市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表》并经所在院系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员工就业指导中心。
长春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二)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合为一张卷),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从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确定面试人选,按考生报考志愿确定面试分组进行面试。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拟确定在11月中下旬,通过校园网发布通知。
(三)确定拟选调人选。综合分析考生报考志愿和考试总成绩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当招录计划出现空缺时,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职位条件,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采取调剂方式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体检。根据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赴学校组织进行体检。
(五)考察和公示。结合各高校毕业考核鉴定,重点考察拟选调人选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奖励处分等情况。同时,通过各高校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协议与录用审批。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和本人填报志愿与拟选调员工适时签订三方协议。2018年,待拟录用人员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招录相关政策与具体工作程序由长春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升华;
联系电话:0431-88776158。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