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挖掘并培养老员工优秀典型,使他们树立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精神,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展现同济老员工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现决定开展2013年度“太阳成集团优秀共青团员”、“太阳成集团优秀共青团支部”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太阳成集团优秀共青团员”(以下简称“优秀团员”)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专职团干部不参加优秀团员评选。
(二)“太阳成集团优秀共青团支部”(以下简称“优秀团支部”)
1、能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并能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2、团支部班子健全,委员分工明确,工作积极肯干;团支部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团员无违纪情况发生。
3、团员管理、教育工作正常,发展团员坚持标准,组织生活注重质量。
4、学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特色,发动面广,效果显著。
5、创建单位一般为3人以上(含3人)的基层团支部。能较好地发挥青年作用。
曾获得“太阳成集团优秀共青团员”、“太阳成集团优秀共青团干部”、“太阳成集团优秀共青团支部”的团员、团干部、团支部不再重复推报。
二、评选流程:
(一)评选办法及程序
1、各学院根据评选标准选出该院系应向校推荐的“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候选名单,并在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上报至校团委组织部。同时在学院开展学习“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的活动。
2、所上报的“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材料将由校团委进行审核,择优进行评选。此外,校团委将对评选出的“优秀团员”再次择优上报至上海市团委参加市级评选。
(二)评选名额
1、推荐名额:“优秀团员”的比例按各个学院团员数的1%评选(名额见附件三),并在“优秀团员”汇总表中推荐一名参加“上海市优秀团员”评选。“优秀团支部”各个学院推选一个团支部。
2、表彰名额:“优秀团员”按各个学院比例。“优秀团支部”共20个。
(三)评选时间
“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的申报应广泛听取各项意见后,经各院系、各单位分团委同意,将相关材料纸质版(申请表和事迹材料)于1月8日(周三)前上报至学院团委(太阳集团7237网站A315室)。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两个奖项的申请表和事迹材料)发送至邮箱liuxiang@tongji.edu.cn。
2013年度“太阳成集团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评选通知.doc
三、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优秀团员”候选人以及“优秀团支部”候选集体需填写申请表,附院系团委意见并附事迹材料,其中材料需充分表现“优秀团员”候选人及“优秀团支部”候选集体的事迹、所获荣誉,并进行评价。材料务求饱含真情实感。
2、事迹材料在1500字以内;申报登记表一式一份。申请表格中基层意见栏须填写意见并加盖院(系)级公章。
联系人:刘 向:69589714 夏士翔:18817598603
共青团太阳集团7237网站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